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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黃海蕾)昨天,市交通委發佈《關於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取消長期進京證,但初次辦理7天進京證的車輛,可以在期滿後就近找交通隊辦理1次5天的延期。另外,本市載貨汽車禁行範圍擴大為五環路(不含)以內,非本市載貨汽車的禁行範圍擴大為六環路(不含)以內。
  昨天,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為改善首都空氣環境質量,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經市政府同意,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和市交管局聯合發佈了《通告》,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部分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決定從2014年4月11日起,與新一輪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同步實施。
  今年年初,北京市交管局曾表示,取消長期進京通行證辦理,此次交通委與交管局聯合正式發文,停止長期進京證的辦理。另外,《通告》還提到初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件有效期為7天,須到本市各進京檢查站或者辦證處辦理,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隊辦理1次有效期為5天的進京通行證件。
  本地貨車五環內禁行
  此次《通告》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變化:每天6時至23時,本市載貨汽車的禁行範圍由四環路(含)以內道路擴大為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五環路主路禁止核定載質量8噸(含)以上載貨汽車通行的時間,由每天6時至22時調整為每天6時至23時。每天6時至24時,外省、區、市載貨汽車的禁行範圍由五環路(含)以內道路擴大為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
  黃標車禁行範圍在六環路(含)以內道路的基礎上,增加了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且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區、市黃標車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另外,本市黃標車的尾氣排放檢測由半年一次縮短為3個月一次,檢測時間按照車輛註冊登記對應月份進行。
  車輛違反禁令扣3分
  對於機動車違反《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標準》,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應扣3分,罰款100元。
  據瞭解,為確保北京市生產生活物資尤其是鮮活農產品運輸不受影響,《通告》還規定了持有綠色環保標誌的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繼續享受綠色通道政策。
  尾號限行將繼續實施
  按照市政府相關規定,從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本市將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措施,即在工作日早上7時到晚上8時期間,五環路以內道路機動車按車牌尾號限行。
  根據有關規定,從2014年4月11日開始,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將進行新一輪尾號輪換。從4月11日至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臨時號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工作日9時至17時限行的車牌尾號按上述規定執行。  (原標題:長期進京證4月11日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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