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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8日從北京市公安局得到證實,因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高瑜近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就像秦火火、薛蠻子一樣,昨日,央視直播了犯罪嫌疑人高瑜表達懺悔的畫面,不同的是,高瑜的臉部打著馬賽克。
  【曾經滄海】曾因泄密服刑六年這位70歲的前老記者曾犯過泄露國家機密罪,在監獄中服刑6年。但是,在獄中,她竟然獲得2次大獎。隨著對女記者高瑜案件的廣泛關註,不少人開始對這位神秘的記者個人資料進行大搜索。據公開資料顯示:高瑜,1944年生於中國重慶,女記者,原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擔任經濟學周報副總編,不久該報被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被關押了16個月。1993年10月她因為在香港的報刊發表文章,而被控泄露國家機密,判刑6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其800元“贓款”。1995年她得過國際婦女傳媒基金勇氣獎,但當時身在牢獄。1999年3月高瑜將近刑滿時,以保外就醫名義獲釋。她在被囚期間,於1997年榮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世界新聞自由獎。【再次泄密】央視直播懺悔畫面2013年8月,某境外網站全文刊發了一份中央機密文件,隨後多家網站進行轉載,引起了社會廣泛關註。北京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調查工作。經大量調查,專案組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高瑜(女,70歲,北京市朝陽區人)。專案組在掌握大量證據的基礎上,於2014年4月24日將其抓獲,併在其居住地起獲了重要證據。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高瑜交代了將一份非法獲取的中央機密文件提供給某境外網站的犯罪事實。2013年6月,高瑜通過他人獲得了該機密文件的複印件後,將內容逐字錄入成電子版保存,隨後將該電子版通過互聯網提供給某境外網站負責人。該網站將文件進行了全文刊登,引發多家網站轉載。歸案後,犯罪嫌疑人高瑜表達了深刻懺悔。她說,自己的泄密行為危害了國家利益、觸犯了國家法律,對此深表懺悔,誠心誠意地認識自己的錯誤和罪行,甘願接受法律懲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綜合新華社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 70歲前老記者高瑜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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