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文獻出版社編輯出版的《我們的周總理》一書中,收錄有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高登榜撰寫的回憶錄《溫暖滿人間,懷念無終期》,其中提到1951年7月8日向周總理送交一份《關於接待工作今後的改進辦法》草案,文章寫道:“當天下午報告就批下來了,總理在報告的每一款上都作了具體批示,現將總理批示的有關條文和批示內容錄下:
  1、水果按季節一律用國產。(總理批示:以少為好,不要多。)
  2、煙捲一律用前門煙。
  3、菜仍中餐西吃,材料用國產的。(總理批示:數量亦不宜大。)
  4、酒用國產葡萄酒、紹興酒、啤酒、煙臺張裕公司制的白蘭地、北京大喜公司制的香檳酒。如需用烈性酒,則用汾酒。(總理批示:汽水亦需國產。酒不要多。)
  末尾,總理批下幾行大字:‘同意(《接待工作今後的改進辦法》)。一切招待必須是國貨,必須節約朴素,切忌鋪張華麗,有失革命精神和艱苦奮鬥的作風。’”
  關於送交《關於接待工作今後的改進辦法》草案的背景,《溫暖滿人間,懷念無終期》描述道:“1951年,新中國對外交往工作逐步開展,迎來送往、接待宴請的工作日趨繁重,由於禮賓的規格和標準還不很健全,工作中曾經出現某些失誤和漏洞,比如在一次國宴上使用了外國香檳,造成不好的影響。為了提高禮賓接待工作質量,我們根據以往宴賓的經驗和一般慣例,草擬了《關於接待工作今後的改進辦法》草案,並於7月8日上午送交總理。”
  在《關於接待工作今後的改進辦法》草案第四條列出的國宴用酒中,明確到具體釀酒公司名稱的,只有“煙臺張裕公司”和“北京大喜公司”。依照1989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的《關於停止在酒類商品上使用香檳或Champaghe字樣的通知》,北京大喜公司的“香檳酒”似應叫做“起泡葡萄酒”——當然,北京大喜公司在那時已不存在。
  另外,在張裕酒文化博物館珍藏的老照片中,有一張拍攝於1954年的黑白照片,右下角有一行用朝鮮文書寫的“朝鮮蒸餾酒技術人員在張裕公司實習留念”,照片上共有7位年輕的朝鮮釀酒技術人員,其中有3位身著朝鮮傳統裙裝的女性,拍攝地點為張裕公司的白蘭地蒸餾車間,背景有蒸餾鍋和冷凝管等設備。據說這是源於1953年11月周總理在懷仁堂招待金日成元帥的那場國宴,金日成元帥對宴會上的張裕白蘭地贊不絕口,希望在朝鮮也能釀造出這樣的佳釀來,於是張裕公司隨後便接受了為朝鮮培養釀酒技術人員的光榮任務。文/莊晨  (原標題:張裕白蘭地早在1951年就被定為國宴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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